广东华侨博物馆获捐百余(件)套华侨藏品资料
省藏协向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无偿捐赠文物
粤藏协向南粤先贤馆捐赠藏品仪式在穗举行
协会军品专委会举行2019年第一次活动日
金田股票纸钞
 
 
 
<< 当前所在位置:第八章 华侨股票 >>
 
 

        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在50年代创建的公私合营广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投资公司)的基础上演变过来的。公私合营华南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1950年,港澳工商界爱国人士组织回国观光团到北京参观访问时,受到主管中央财经工作的陈云副总理的接见,在座的港澳工商界爱国人士表达了海外华侨为新中国的诞生而欢欣鼓舞,乐意回国投资,兴办各种实业,为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出点力的想法。陈云副总理对此表示嘉许。该团成员黄长水、陈祖沛、王宽诚、何贤、马万祺、陈国泉、司徒美堂、陈其尤、吴槐庭等归国华侨及港澳工商界爱国人士联合发起并认股,同时向海外以公开招股的办法招集1000万元股额,申请开设“公私合营华南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企),地址设在广州市的六二三路。在邓文钊等人带动下,得到了海内外各界人士的热烈响应,其中有:庄成宗、许廉甫、李沃林、李昆生、钟毓栋、陈秋安、黄新彦等以及南洋侨领刘家祺、刘淼庆、刘宜应等人。1951年2月华企正式成立,当时资本额定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股30%,私股70%,至1953年底募得股金445万元,在私股286万元中,华侨资本占105万元。

       华企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开向国内外招集股本而组成的社会集资企业,属于民营性质。同时,华企又是公私合营的新型企业、因而也吸引了公私合营企业者参加投资,广东省商业厅属于各专业公司的资金,占总投资额的30%。该公司初期采取“以商养工”的业务方针,经营进出口贸易,其贸易额占私营进出口中的一半以上。此外,还着重投资于农副产品加工制造业。由于发展快,华企投入工业的资金也渐多。1953年上半年,投入工业资金为124万元人民币,至同年10月,已增至236万元。1954年投入工业资金为268万元,设立广州三联纱绸厂、广州南方针织厂等工厂,投资于进口贸易为人民币63万元,成为广州市具有国际信誉的新型企业。

       公私合营华侨工业建设公司 1951年3月,旅居印尼的黄洁、薛两清、王源兴、李祝朝、施子卿等5人组成考察团回国考察,4月抵达广州市,在广州了解工业生产和有关“公私合营华南企业公司”的营业情况后,即北上到北京、武汉、天津、青岛、上海等地参观考察。经过3个多月的考察,决定在广州投资,资本额定为1000万元人民币(1953年底实收资金575万元,侨资占72%),于1951年8月12日在广州成立“公私合营华侨工业建设公司”(简称华建),黄洁任董事长,王源兴任副董事长。该公司初期实行“以商养工”为方针,获利甚丰,1952年开始向工业发展,针对当年广州市只有1间麻袋厂的情况,决定发展麻纺业。同年,从美国购买了一套制造麻袋的机器,投资450万元人民币,在广州市赤岗广东麻袋厂东侧兴建华建麻袋厂。1953年3月建成投产,拥有纺织机器61台,开始有工人202人,后增至319人,其中大多数是归国青年华侨。该厂1953年生产麻袋25万条,1954年达到276万多条。1953年投产后略有盈利,1954年盈利136万元。1956年和广东麻袋厂合营,定名为公私合营广东华建麻袋厂。公私合营广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53年10月成立,资本额为1000万元,公股30%,私股70%,1953年第一期募股款200万元,其中华侨资金约9万元,港澳同胞资金55万元。该公司成立后,有领导、有计划地按照国家建设计划进行建设,1954年在广州市建筑货仓、冷藏库、罐头厂、戏院等,资金分配大体上为贸易40万元、仓库40万元、工业投资100万元,其他投资10万元。

       广东华侨投资公司 为了更集中地引导华侨和港澳同胞的资金,根据国家建设的需求,将资金投向工农业生产和对外贸易,更好地为华侨服务,广东省华侨投资辅导委员会经与多方商议,征求得华企、华建、广州投资公司3个公司的同意,决定成立公私合营广东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55年3月,该公司正式成立,在接受华企、华建和广州投资公司3个企业资金基础上,扩大招股。以华企名义继续经营进出口业务,原投资的工厂、企业,则以华建名义管理。后来,该公司改名为广东华侨投资公司。广东华侨投资公司的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以分别为: 1股10股100股三种股票发行,分招100万股,每股100元,由政府投资及向华侨和港澳同胞募集。为贯彻国家关于华侨和港澳同胞投资的优惠政策,该公司董事会先后制订了一套有利吸收侨资的措施。广东华侨投资公司为了加强服务、扩大对外联系,在章程中除规定股息为年利8厘外,还规定投资者如因生活需要,可按月或按季支6厘股息,年终决算时自借支日起按年利8厘扣回利息。

       196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于国营华侨投资公司期满后股金的处理原则,广东省华侨投资公司对章程进行修订,规定投资期满12年的股金,继续投资12年期的,年息仍定为8厘;继续投资6年期的,年息定为7厘,均于每年终结算后发付。股东如果需要,可按月或按季借支6厘股息,继续投资12年的亦同;继续投资6年的,可从借支日起按所借额分别扣回8厘或7厘年息。投资人如需要将股息汇往国外(不得超过本年股息的50%),公司可向外汇主管机关办理申请手续。但投资期满股金继续投资所得股息,不得申请结汇。由于广东华侨投资公司采取了种种有利于华侨的办法,因此,从1955年3月至1969年1月止,共吸收华侨、港澳同胞资金为71577940元(其中9571150元由原华企、华建、广州投资公司转入,广东华侨投资公司吸收6200679元)。公司从资金总数中拨出60507326元兴办企业82项,其中投放在工业方面占79%,农垦占13%,旅游服务占8%。工业方面。该公司在1955年3月成立时,投放在工业的资金共有人民币722万元,占当时股金的58.65%,截至1955年底止,投资于工业方面的资金已增至1160万元,比成立时增加60.66%,占1955年底公司总资金的65.17%。从1955年至1969年,广东华侨投资公司在工业投资中,投资额200万以上的有8项,占全部工业投资的55%,其中包括广州苎麻纺织厂、广东华建麻袋厂、广州华侨糖厂。

        华建麻袋厂 1955年3月以后,华侨工业建设公司并入华侨投资公司,并由华侨投资公司再投资华建麻袋厂,使工厂由原来每天两班制增加到三班制,日产麻袋由1.1万多条增至1.6万多条,年产麻袋290多万条,盈利150万元。1956年上半年总产值比1955年同期增长86%多,盈利120多万元人民币,较1955年同期增加近1倍。该厂于1955年8月份就提前1年半完成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生产指标。广州苎麻纺织厂,1956年5月,广东华侨投资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在广州东郊员村新建广州苎麻纺织厂,占地面积18万平方尺,有两万个纱锭,6000多台中国制造的织布机和全套新式漂白、染整、印花设备。1年生产衣服用麻布1.8亿米,航海、铁路运输所需的防水防腐麻帆布200万米,产值290多万元,是当时中国最大的苎麻纺织厂,也是广东省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1958年试投产后,能生产25支粗支线,36支细支线的各种单幅白麻布、色麻布、艳丽芳香的香花麻布,花色近10种;还试制出麻与真丝,麻与柞蚕丝混纺的白布。其产品不但在省内十分抢手,而且远销上海、北京、鞍山、昆明、重庆等大城市。1959年5月,广东苎麻纺织厂与广州苎麻纺织厂合并,沿用广州苎麻纺织厂的厂名。1964年,增设绢纺车间;1965年改名为广州绢麻纺织厂。

        广州华侨糖厂 1956年,华侨投资公司投资170多万元人民币,在广州市西郊松州岗建华侨糖厂,厂房7000多平方米,还有修理车间、职工宿舍、饭堂、办公大楼、医疗所等。该厂1957年年底投产,每天压榨蔗量为2000吨,年产高级白糖43000多吨,是当时全国规模最大,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最早的机制糖厂,也是广东省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重点项目之一。贸易方面。广东华侨投资公司成立时,投资在贸易方面共90万元,占当时股金的7.31%;截至1955年底止,投资于贸易方面的资金增至100万元,占1955年总资金的5.61%。1955年贸易营业额比1954年增长5.76倍。旅游服务业方面, 广东华侨投资公司为了做好接待服务、委托、保客3个方面的服务工作,于1955年投资2万元创办了广州华侨宾馆,专门办理旅行服务事务。1956年投资250万元兴建海珠广场东侧的华侨大厦,面积1.82万平方米,楼高8层,有300间房,每层楼有餐厅、舞厅、冰室、弹子房等,1957年5月1日落成开业,专门用作接待海外回国华侨和港澳同胞,是广东省内最大的接待基地。1957年12月,该大厦拨归广东省华侨服务社管辖。1958年10月,大厦随同广东省华侨旅行服务社,与国际旅行社分社等单位合并,1959年9月2日归省侨委管。1985年大厦重新装修、改造;对客厅、餐厅、商场全面装修,安装空调、闭路电视和直拨国内外长途电话。1986年,广东省中国旅行社同新加坡华侨大厦(香港)有限公司合作、投资3500万美元,将广州华侨大厦南翼旧楼拆平扩建,新建39层的华夏大酒店,1987年6月25日破土动工,1990年落成开业。

       1957年8月2日,国务院公布《华侨投资于国营华侨投资公司的优惠办法》,华侨投资公司转隶广东省侨委领导,将原广东省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私合营企业性质确定改为国营的侨资信托企业。1967年,广东省华侨投资公司结束了吸收华侨投资事项;1969年1月,广东省华侨投资公司被撤销,由广东省中国银行接管公司的业务,继续办理股金的还本付息事宜。1980年12月1日,广东省华侨投资公司恢复并扩大华侨投资业务,后更名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1983年间,经中国银行批准为国营金融企业,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外汇业务后,增设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同时保留广东省华侨投资公司的名称,承担广东省华侨投资公司和广东信托投资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综合经营。从1988年开始,广东华侨投资公司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分立,各自独立营运。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欢迎加入微信交流
 
地址:广州市花地湾古玩城三楼3E02
华侨华人历史文献档案馆 版权所有
CHN :(86)13660428055  Email :297780561@qq.com
您是第 10365669 位访客  最高日 10476 位访客  粤ICP备081078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