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侨博物馆获捐百余(件)套华侨藏品资料
省藏协向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无偿捐赠文物
粤藏协向南粤先贤馆捐赠藏品仪式在穗举行
协会军品专委会举行2019年第一次活动日
金田股票纸钞
 
 
 
<< 当前所在位置:第八章 华侨股票 >>
 
 

        五洲汇兑有限公司股票: 錢莊是中國銀行業之源頭,最早始於中國四川省,是同世界上第一種紙質貨幣「交子」同時誕生的產物,但進入明代後消失,後來的錢莊正式成形至今約有一百五十年歷史,始於18世紀中國華北沿海,山西票號之前,初時只是個體戶式經營,不設分店,資金來源自店主老闆家族信譽,接受顧客現金存款,發出庄票和錢票証明,此類文件有如貨物的提貨紙,可以不具名,跟隨在現金市場的商業貿易自由流通,有如現代紙幣。及後錢莊同業間互聯,等如開設各地的分行,方便提存、信貸、抵押市場因此興盛。咸豐三年,太平天國,朝廷為籌集軍需,發行「戶部官票」和「大清寶鈔」,錢莊易業。香港金融业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中叶香港开埠之初本。香港金融业的发展,首先是从外资银行业的进入开始的。当时,它们的业务主要是从事对华贸易的外资洋行提供融资和汇兑服务,本地客户只限于规模较大的华资商行及少数殷商富户,与华人社会鲜有联系。20世纪初,香港转口贸易和商业蓬勃发展,华人行商对使用押汇和信用证、支票的需求急增。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一批将西方银行先进经营方法与传统银号结合起来的华资银行应运而生。不过,踏入1950年代,香港银行业的业务发生重大转变,从过去战前单纯的贸易融资逐渐向为迅速发展的制造业和新兴的房地产业提供贷款,而推动这一转变的最根本原因则是战后香港经济的转型。

        在中国金融界,外资势力与中资机构狭路相逢、争夺金融市场主角已非鲜闻,其历史最 早或可追溯至清末。由于实力悬殊,早期的中资机构都须仰外资鼻息才得生存。然而1920年~1937年间,由于华资银行业整体壮大,间接带动了保险等行业的发展,使得民族金融业面貌为之一新,首次在长期为外资雄踞的金融领域中获得应有席位。而此时华资银行与外商银行间业务的竞争与协作,集中体现了中外金融的实力消长,及彼此在矛盾中共存的关系。鸦片战争后,中英签订《南京条约》,开辟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五口为商埠。随着中外贸易日趋繁盛,外商银行陆续进入中国。最早设立的英商丽如银行(Oriental Banking Corporation) ,1847年(另一说为1950年)率先抢滩上海。进入1860年代,汇丰银行在上海开设分行。以英资银行为主导,在随后的 60 年时间里,法、日、德、美、俄、比、荷等 国纷纷在华设立分行。20 世纪初,已有15家外商银行在中国营业。外商银行在华设立地点,多为商业繁盛之区,这些银行于各国在华重要据点设立分 支行,使之形成一个庞大的金融网,以便进行汇兑交易。因为兼具以上特点,外商银行逐渐取代洋行,成为中国通商口岸金融市场上最为主要的力量。喧宾夺主——外商银行操纵中国金融命脉 在华外商银行从设立之始,即肩负着特殊使命,他们享有中国独立债权主地位,操纵中 国金融的实权。雄厚的资金、本国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保证了其在华经营中获得巨额利润。近代外商银行在华霸主地位突出表现在两方面:控制进出口贸易,垄断国际汇兑 一般而言,为满足国际汇兑的需要,各国均设有国际汇兑银行,以免他国银行操纵汇价,然而,在近代中国,外商银行却喧宾夺主,垄断了国际汇兑业务。在外商银行中,以汇丰银行实力最强。

        当时外商洋行大多集中于上海,货物进出口要靠 银行汇款,汇丰上海分行的业务通常占上海外汇市场成交量的 2/3,在整个汇丰系统所运用 的资金总额中占有重要地位,1935年以前,中国的外汇汇率一直由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每日 挂牌决定。汇丰银行还在国际兑换业务中,利用金银比价涨落的差价谋利。汇丰银行通过操纵这些 雄厚的资金,利用旧中国币制混乱、银两银元并用等弊端,及时换算,收取巨额兑换利润。其他外商银行如麦加利、花旗、东方汇理、正金等家,虽各有挂牌,不过相较汇丰而言,对外汇市场影响较小。外商银行垄断外汇,操纵汇价,不仅有力地支持了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的资本输入,而且还从汇价变动中对中国政府和人民进行掠夺。操纵中国金融市场 外商银行不仅垄断中国对外国际汇兑,对中国金融市场也进行了控制。首先,外商银行 在中国开展存、放、汇等银行业务,并发行纸币。由于外债借贷与赔款经收的缘故,中国关税和盐税均存于外商银行, 尤以存储汇丰银行为最多。中国金融界损失了调剂资金,外商银行则借此增加了实力,从而操纵中国金融市场。除了大额款项的存储,外商银行将触角也伸向了中小储户,其手段就是开办储蓄业务。 由于外商银行得到本国政府的大力支持,资金雄厚、准备充分,加上在租界不受战乱波及,不受政事影响,因而营业稳定、信用较高 各外商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为外国在华企业,有时,中国企业也能得到其贷款资助。此 外,外商银行还通过拆票的方式放款给钱庄,将钱庄置于其控制之下,通过钱庄这一桥梁, 将自己的势力深入到中国农村。 

         由于外商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上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如未得到其同意,有关金融方面 的改革单靠中国金融界与财政当局,均无法进行。1933年,国民政府为“废两改元”所组 织的审查新币委员会中,汇丰、麦加利、花旗、东方汇理、华比、德华、荷兰、沙逊等银行 都派出了经理担任委员之职。外商银行控制中国财政和金融,后果极为严重。正如毛泽东指出的:“帝国主义列强经 过借款给中国政府,并在中国开设银行,垄断了中国的金融和财政。因此,他们就不但在商 品竞争上压倒了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而且在金融上、财政上扼住了中国的咽喉。”此说并 不过分。 此消彼长——华资银行参与市场分割 1920、1930 年代,外商银行的势力仍在继续缓慢的发展之中。不过,此时的中国金融 格局已经开始出现了变化。 华资银行以相当大的势头兴起, 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其后几 年,被称为华资银行的“黄金时期” 。随着国家银行体系的最终完成,外商银行独步中国金 融市场的局面遭到了挑战。中国国家金融体系逐渐完成 在经历了一战的蓬勃发展之后,1925 年发生的“五卅”爱国运动给华资银行的发展再次带来良机。此时外商银行吸收的华人存款被大量提走,库存现金不够付现,所发行的钞票 被拒用,一度陷入颇为窘迫的境地,相对应的是华资银行的存款大幅度增加。随着业务的发 展,资金实力的增加,华资银行的社会地位逐步提高。与此同时,一批具有近代银行经营意 识和实践经验的经理人如张嘉璈、李铭、陈光甫、钱新之等,在事业的成功中崭露头角。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在其统治的最初几年中,其财政金融政策基本上是有利于近代银行发展的。政府一方面加强了金融垄断,迅速建立起“四行二局一库”的金融信用体系,另一 方面,兼并了中国通商、四明、中国实业三家发行准备不足的老牌银行,加强了对商业银行 的控制,并将整个钱庄业置于严格的监督管理之下。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使得 1920、1930 年代的中国银行业处于繁荣发展的黄金时期。关、盐税转存中央银行 外商银行的业务与其极盛时期相比,也有所减色。1919 年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提出了“回复关税自由”,自此中国开展了“关税自主”运动。1928年7月,中美签订“关税新 约” ,承认中国“关税完全自主”1929年2月1日起,中国名义上实现了关税自主,数次。增加进口税率。1930 年初,因金贵银贱,中国镑亏严重,国民政府于2月1日起将海关进 口税改为海关金单位计算。海关金单位的实行,使国民政府避免了金贵银贱的损失,增加了 财政收入。原来由汇丰银行保管的关税、盐税亦大部分转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保管。华资银行要求分润外汇市场 外汇市场完全由外商所操纵,新生的华资银行要想涉及国际贸易 国际借贷和国际汇兑 等领域,经常受到外商银行的歧视性待遇。华资银行企图改变这一局面,首个经营外汇业务 是中孚银行, 该行在1921年时已与国外17个城市通汇。后执华资国际汇兑业务牛耳的中国 银行,其外汇业务则是于1915年从上海分行开始的。1917 年~1918年,因为华资银行根基已较稳固,此外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洋商和外商 银行在中国的各种业务,包括国际汇兑业务在内,都曾经一度衰退,华资银行经营国际汇兑 的条件已经具备, 于是陆续设立国外汇兑部, 并且亦有专营国际汇兑的银行设立。 

         1923 年~ 1927 年,至国民政府奠都南京前为止,经营外汇的华资银行不仅增多,而且其经营业务,亦以转入押汇、信用证书等为主。上海华资银行外汇业务的扩展,使之要求分享外汇市场利润的愿望逐渐强烈起来。外商 银行为了维护其在外汇业务的固有垄断地位,先是拒绝华资银行加入国外汇兑银行公会, 继 而妥协为成立联合组织。自1934年9月11日起,中央银行每日将关金英汇等行市提早于每日晨 9 时开出。因为 较汇丰早半小时,逐渐成为汇市的标准之一。这一措施在某种程度上收回外汇行市的挂牌权,藉此,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的控制力得以增强。同年10月16日, 国民政府下令中央银行筹资 4000 万元,中国、交通两行分别筹集 4000 万元与 2000 万元,合计1亿元作为基金,组织外汇平市委员会。该会的成立,起到了平衡 汇市的作用,因此每日中央银行买进卖出,为外汇经营者所重视。这一措施也是政府管理外 汇的初步成果,开平准外汇之先河。虽然外商银行然在上海汇市占据不可替代的位置,仍然是上海外汇市场的实际控制 者,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挂牌牌价始终是中国实际有效的汇率,国民政府对汇市稳定所采取的 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外商银行的合作, 但不能否认的是:华资银行逐渐在外汇市场上 占有了一席之地。 

         1935 年法币改革后,外汇的各项业务包括外汇挂牌在内,都已经开始由国家银行 控制,以汇兑为主的外商银行业务则一落千丈。麦加利银行上海分行经理在1937年 4月 23 日给伦敦总行的信中道出了其中窘境,他写道:“这里的外汇市场控制权已经全部从外商银 行转归各中国银行掌握,他们现在能同伦敦、纽约两地的各大银行直接发生资金往来,无需 再依靠所谓的外汇银行……因而,我们已不再能在汇兑上取得巨大利润。”麦加利所遭遇的困难,在其他外商银行身上亦有所体现,但是这并不表示外商银行在上 海外汇市场的地位遭到全面挑战。由于租界的存在,外商银行势力雄厚,严格的外汇管理政 策不易实施。华资银行钞票开始盛行 因为华资银行蓬勃发展,对于一切业务无时不在改进,外商银行自然受到相当的影响。 我们可以从上海当时流通的纸币来加以说明。以前通用的,几乎全部为外商银行所发行,华 资银行如中国通商、中交等钞票,虽在上海有流通,但信用反不如外商银行所发行的钞票,到1930年代初,市面上流通的钞票大部分都是华资银行所发行的了,而外商银行的纸币则 绝无仅有。据统计,在1935 年币制改革时,外商银行纸币在上海流通300万元,天津流通 150 万元,合计 450 万元,仅占当时总发行额的 15‰。这表明了华资银行的发展,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外商银行势力的减缩。此时的华资银行无疑已成“一方诸侯”,与外商银行和钱庄成鼎足之势。当然,所谓鼎 足,不是绝对平均,在许多方面,外商银行的优势仍是明显的。雄风尤在——外商银行平稳发展 虽然 1920、1930 年代,外商银行在中外金融业中机构数相对缩小、资产总额所占比重 下降、特权业务有所削弱,其扩张势头和霸权地位与前 80 年相比,处于停滞时期,但并非 其特权势力已不复存在,或资力已无足轻重,事实上,从整体上而言,外商银行虽独霸地位 受到削弱,但垄断地位依然存在。一战对于外商银行在华格局影响至为深远, 其势力随着本国政治势力的消长而变化。 

         由于战争的缘故,欧洲列强无暇东顾,美国和日本乘机加紧对中国的侵略。花旗银行这时候渐 渐迅速发展起来,在华地位上升到仅次于汇丰银行的第二位。 老牌的英国金融资本虽然 短时期受到战争影响,但很快就凭借原有的雄厚实力卷土重来。我们可以通过金融市场上几个重要指标进行衡量, 分析外商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上的实 力地位。1936年外国在中国金融方面的投资,不包括东北,不包括重复投资,共计 3.1 亿美元。 英国在中国金融业中的地位日益受到日、美两国的威胁。但就关内来说, 一直到抗日战争前,汇丰银行在金融界仍居于领导地位。外商银行在存款项目中是占据绝对优势的。 在资产总额上,在华外商银行资金雄厚,以其 1/10 的资力,足以与华资银行并驾齐驱。尤其是汇丰、正金、花旗、汇理四行,除钞票发行外,其他任何方面均大大超过主要华资银 行。此外,外汇市场仍由外商银行控制。侨汇对长期存在的对外贸易逆差起着积极的平 衡作用,当时的情况是, 中国所借外债及外人对华投资尚不足以抵偿同期需偿付的外债本息, 因此在平衡国际收支方面,侨汇成为至关重要的一个项目。令人遗憾的是,如此重要的国际 汇兑业务,却主要由外商银行经手,中国银行业由于在海外大多没有分支机构,几乎无法插 手这项业务。竞争协作——中外银行矛盾中共存 近代中国的金融业,在进入二十世纪以后,逐渐出现外商银行业、钱庄业和本国新式银 行业的三足鼎立格局。这三种金融势力之间不仅有竞争,同样也有相互合作。 此消彼长,外商银行的资金愈雄厚,华资银行在金融的份额则愈见薄弱。

        外商银行在华 势力经过长期经营与发展, 资金实力雄厚, 根深蒂固, 在与华资银行的竞争中居于优势地位,对华资银行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这无疑仍是 1930年代中国金融市场上的一大特点,中外 银行相互间的矛盾是可以想见的。一些极端的例子都表明了这一点。1924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在国外汇兑业务中,由于经营得法,同麦加利银行的斗争一度达到白热化。麦加利银行向掮客宣布,不接受上海商 业储蓄银行的外汇合同。对此,该行经理陈光甫毫不示弱地以牙还牙,致函外商银行公会,宣布也不接受麦加利的外汇合同。后经过激烈的斗争,以彼此妥协、继续互换合同而告终。 与此同时,一些外商银行对华资银行亦“缺乏合作精神”,在中法实业银行停业后,怕受牵 连,拒收“某些华商同业之外汇合同” 。外商银行甚至在香港采取了排斥华资银行的联合行 动。但从客观上讲,中外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却不仅仅是对立与不协调。外商银行与华资 银行有冲突也有联络,有矛盾也有妥协。如钱庄与外国在华银行就有着传统的密切联系,外商银行常以通融拆票和通行庄票两种 方式,给钱庄以资金支持。长时期内,汇丰银行与各钱庄形成了一种“愉快”的合作关系, 其中买办对这种关系的形成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成为外商银行与钱庄进行资金融通的桥 梁。同为现代性的金融机构,中外银行是竞争对手,但处于同一个经济和市场环境之中,两 者之间有时也能为营建一个比较稳健的金融市场而相互支持。比如,外商银行和华资银行之 间存在着相互拆借款项的合作关系。  

        近代外商银行在中国,起到了开风气之先的示范作用,直接刺激了华资银行等金融机构 的产生与发展。同时,其现代的金融管理制度和竞争体制,对华资银行的发展亦产生一种借 鉴作用,更造成竞争压力,从而促使本国银行始终保持强烈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对于这种竞 争精神,陈光甫曾有这样的评价, “外商银行与华商银行并立,伺机竞争,人人认为可虑,余独认为可喜,盖外商银行与吾人并立,不啻为华商银行之监督机关,足令华商银行自动生 其戒惧之心,而防止不宜之行动。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1920、1930 年代,面对在华外商银行强大的金融实力和业已形成的 霸主地位,华资银行展现出来的不畏强势、决意奋争的信念和行动,实乃民族金融之幸,也 正是振兴民族金融的精要所在 接管上海官僚资本金融机构述论 吴景平/张徐乐 作者注:关于被接管的金融机构的资本性质,当时的文件和报刊普遍使用“官僚资本” 一词。「作者简介」吴景平,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上海 200433;张徐乐,复旦大学历史 系(一) 上海是近代中国的金融中枢所在地。 接管上海官僚资本金融机构的政策, 源于中共新民 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之一的“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 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是这一纲领在上海金融领域的具体体现。这一纲领早在 1947 年 12 月便已提出, 早在1949 年 4 月初,根据中共中央的有关指示和其他地区接管的经验,华东局确定了 在江南各城市接管包括银行在内的官僚资本企业和公共企业的基本政策,即:自上而下,按 照系统,原封不动, 整套接收。(注:《华东局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1949年4月1日) ,《接管上海》上卷,第 4 页这些政策后来在金融机构接管过程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5 月上旬,华东局决定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以陈毅为主任、粟裕为副主任;在军管会 之下设立财经接管委员会,下辖财政、金融、贸易、工商管理、轻工业、重工业、农林、铁 路、电讯、邮政、工务、航运、公用、卫生、敌产管理等 15 个处。 

        中*中央、 华东局对接管上海金融机构高度重视, 在制订有关的基本方针政策时较充 分地考虑到上海各方面的具体情况,并配备了较强的干部,明确了政策和职责范围,这就为 顺利开展接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 按照上海市军管会财经接管委员会金融处的统一部署, 根据先接收后清理的原则,金融 机构的接管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949 年 5月28日,各军代表进入被接管单位,向原负责人宣示了军管会命令,《中 解释 国人民解放军布告》约法八章,责令将该单位原有文卷、账册及各项物资赶制移交清册,准 备办理交接。同时,向原地下党组织了解情况,听取对接管工作的意见,并在了解掌握积极 分子名单和发动群众的基础上,按原行政单位成立协助接管小组。从6月中旬起,转入细收阶段,即要求按照移交清册仔细谨慎地从事点收,并拟订点收 办法,划分点收机构,进行细点。由于各被接管金融单位大都机构庞大,物资、房屋、档案 文件多,且这些金融机构一般或有暗账,或有隐蔽资财,在账目上很不容易看出,这一部分 资财,估计有相当数目,但到 6 月底为止查出来的很少。军管会金融处分析原因在于:(1) 接管干部满足于原封接收的成绩,未能深入检查; (2)由上而下系统接收的方法形成依 靠上层不接近下层;(3)接管旧人员太多,干部不懂得如何接近广大群众; (4)市场斗争紧 张尖锐,领导中心主要放在市场斗争上。 

        从上海金融机构接收情况的整体来看,这些接收成果,是进驻各单位军代表在充 这些接收成果,这些接收成果 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日夜奋斗才取得的,标志着整个金融接管战役的初步胜利。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日夜奋斗才取得的,标志着整个金融接管战役的初步胜利。(三) 在战场上清点完毕降敌的武器弹药、辎重等物资后,相关的战斗、战役也就结束了。 但是,在对旧上海国家资本、官僚资本金融机构的接管中,完成了对金银现款、有价证 券、各种物资甚至账册文卷的接收清点之后,却意味着更为复杂艰巨的工作开始了。这些金 融机构无不有债权债务关系,涉及面广,数额大。在对各被接管金融机构的债权债务进行清 理之前,至少在法律上相应金融机构不能说业已结束。因此,在基本完成点收阶段之后,各 被接管金融机构开始清理债权债务, 总体来看, 对被接管金融机构债权债务的清理和对人员的处理, 都涉及到方方面面, 情况复杂,工作量甚大,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得以基本解决,也就为被接管机构的最终处理创 造了条件。(四) 经过极为繁冗复杂的资财清点、债权债务清理和旧有职员的处理之后,到 1950 年 3 月 为止,各官僚资本金融机构基本被接管完毕。由于各机构的具体情况不同,其最终结局也有 所不同。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清理结束。如中央银行、中国农民银行、邮政 储金汇业局、中央合作金库、中央信托局以及一些省市地方银行,和以私人银行形态出现的 官僚资本银行等。 第二种:改组为专业银行。 中国银行原是国民政府特许的外汇业务银行,官股占 2/3,根据中央的接管方针,“保留 原名义、原机构、原封复业、稳步改造,尽快恢复营业” ,同时其官股部分被没收,私股权 益则予以保留,原董事会停止行使职权,由华东军区指定华东财经办事处代行董事会职权。交通银行是国民党政府发展实业的专业银行, 官与中国银行一样,复业改组后的交 通银行成为新中国国家银行的组成部分。

        第三种:改组为公私合营银行。 四明商业储蓄银行、中国实业银行、中国通商银行、中国国货银行、新华信托储蓄银行 5 家官商合办银行,这 4 家银行在接收清理官股的同时,没有停止过经营一般银行业务,在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成为公私金融业之间的桥梁和中国人民银行业务上的助手。 另外,19 个官僚资本的保险公司,经军代表接管清理后,除中国保险公司和中国航联 保险公司继续营业外,其余则均予以结束。 联合征信所和 6 个造币印钞厂,在接管之初虽然被允许继续营业,但在清点完毕之后, 也告结束。 原上海银行公会和钱业公会之票据交换所, 上海解放之际一度停业,但是考虑到为便利 各业票据收解,从 1949 年 6 月 2 日起即复业,由军管会金融处接管,改组了票据交换所委 员会,待到 1951年2月改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接办,从而成为包括公营、私营与公 私合营金融机构在内的统一的票据交换中心。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上海解放之初已成为商业和金融投机的大本营, 它直接操纵着 上海黑市银元市场,导致物价全面暴涨,旋于1949年6月10日被上海市军管会查封。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上海金融接管过程中,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的机构得以保留,并沿 用原来名称,这是中共审时度势后做出的决定。 为了使上海庞大而复杂的金融市场得以有序 运作, 也为了使上海与长江流域各地的金融往来得以恢复畅通, 急需有一个在业务上比较完 整的国家银行来领导。 当时利用中央银行总行组织人民银行有关机构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需 要一段时日才能开展业务;重新调整运作的中国人民银行,一时也难以全面发挥领导金融市 场的作用。因此拟定中国银行迅速复业,成为经营外汇及对外贸易的专业银行。(注:《华东 财委对银行工作的指示》(1949 年 5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金融 ,卷(1949-1952),第 70-71 页。》)随后复业的交通银行成为投资及工矿交通的专业银行,同 时逐步对其进行改组。后来又根据活跃金融的实际需要,恢复了中交两行原来经营的其他银 行业务。

        此外,保留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原来的机构和名称,还有助于完整接收两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维持和进一步推动相关业务开展。它表明,接管旧中国国家资本、官僚资本金 融机构,不仅在于彻底推翻和清算国民党在大陆的金融统制,更立足于新中国的建设与发展,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进程中中共全局观和自信心的充分体现。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的上海金融接管的胜利完成,标志着国民党在中国大陆实施金 融统制的主体部分已经被人民大众剥夺并进行了清算,这一过程虽然没有炮声和硝烟, 却完 全可以视做金融战线的“三大战役”。旧中国国家资本、官僚资本与数量众多的私人金融业之间的联系被彻底切断了,这就为后者走上为新民主主义经济和人民大众服务的道路扫清了 障碍。上海金融接管从特殊的层面搞清了旧中国国家资本和官僚资本金融机构是如何控制和 影响财政、经济、政治、社会诸领域的,也揭示了国民党统治后期财经危机的深层原因。 如在接管和清理中央银行过程中,基本上搞清了金圆券发行数和实际留在上海的准备金 数额、库存金银外币数额、一年内的经收税收数、向财政部的垫付款数额,于是,作为民国 政治史、金融史上的重大事件之一的金圆券改革,它的掠夺性、欺骗性,就昭然若揭了。不仅如此, 接管中还揭示了原中央银行制度层面及其运作中的问题, 如央行会计处的权 力只能达及分支行处, 不能干预各局的账务处理; 国库局托业务局代收的外币票据在业务局 外汇科无账可稽核;业务局物资财务科对于收购与抛售物资及垫付运什费等, 均未另立科目, 而是用定期质押放款、活存质押透支和活期存款等科目来处理,且在1949 年 4 月底以前根 本没有记录账册;暂记付款可以没有收据等凭证,也可以悬账数年从不清理;会计处不但无 力控制其他单位的账务,且因各局处各自为政的关系,就连本身的账务也无法整理上海金融接管还直接推动了新中国国家银行的巩固与发展,从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方面 极大地锻炼了新中国金融业的干部及专业人才队伍,尤其为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最大的工商 中心和金融中心上海的支配性地位的确立,起到了重大作用 法币政策是国民党政府废止银本位制、采行纸币制的一次币制改革。

        该政策实行于 1935 年 11 月 4 日,主要内容是: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后加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 的纸币为法币;禁止白银流通,并将白银收归国有,移存国外,作为外汇准备金;规定汇价 为法币一元等于英币 1 先令 2.5 便士,并由三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由于最初英国推动施行,改革使中国成为英镑集团的附庸。 法币政策虽有其积极意义, 但总的来说它是一次失败的改 革。法币政策实施的背景 国民党政府在 1934 年 10 月开征白银出口税之后,就煞费苦心地考虑币制改革的措 施,同时又极力恳请美、英等国派财政专家帮他策划,企图在洋人的支持和援助下,找到解决困难的办法。帝国主义国家为了夺取对中国货币的控制权,彼此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在 这场货币战中,英国捷足先登,于1935 年 6 月首先宣布派政府首席经济顾问李兹·罗斯来 华,经过三个月的所谓考察,即同国民党政府经过多次秘谋,终于制订出了币制改革方案 法币政策实施的客观原因 国民党政府在1935 年 11 月实施法币政策,是有它的客观原因 。主要包括两个方 面。长期紊乱的货币制度迫切需要改革 自从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和本国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本来就不统一的货币制度,变得更加复杂化了,到三十年代还是多种不同的银两、银元、铜币和形 形色色的纸币并行流通, 严重阻碍了商品交换和贸易的发展。清王朝和北洋军阀等历届政府, 虽有过改革的设想却未付诸行动。国民党政府成立后,改革币制已迫在眉睫。

        中国在实行法 币政策以前,一直是银本位国家, 银两和银元是货币的主体, 银两是中国几千年的货币制度, 以白银重量计值,以两为计算单位,故称银两。但银两的成份极为复杂,使用也很不便,所 以,到后来只作记账单位而不做为货币到市场流通了。银元是一种铸币,有一定的模式、重 量和质量,较银两使用方便,是由墨西哥输入的;光绪年间,中国开始自铸,到民国时代, 已成为全国通用的银币了。为了统一币制,国民党政府在1933 年 4月6日,公布了《废两 改元》的训令。训令规定:“自四月六日起,所有款项之收付及一切交易须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凡手中持有现银或银两者,可请中央造币局代铸,也可将银两拿到中、 ”1 中、交三行兑换银币使用。兑换率为一元银币等于规之银七钱一分五厘。银两的废止,完成 了对币制真正而有效的简化工作, 促进了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 并为法币政策的实施扫清了 障碍。白银外流、金融紧缩和经济萧条的现状 美国高价购银造成中国白银外流, 金融紧缩和经济萧条, 迫使中国必须放弃银本位 而谋划新的改革。

         1929——1933 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经济危机,美国为了转嫁危 机和垄断世界金融,其要点是放弃金本位,使美元贬值,货币准备金改“金三银一” ,为达 到这一比例,就得高价购银十三亿银元。这样,它在金银的储备量上,均可居世界首位,即 可“实现垄断世界金融之大权,藉以执世界盟主之企图” ,又可刺激用银国的购买力倾销它 的过剩商品, 摆脱经济危机。 美国的高价购银,促使银价暴涨,白银大量外流造成严重恶果: 一是人心浮动,在京、津等大城市,相继出现白银挤兑风潮,迫使许多银行停业或倒闭;二 是由于美国商品廉价倾销,造成中国贸易严重入超;三是由于白银大量外流造成通货紧缩, 物价跌落。财政金融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之一,为了巩固国家政权,蒋介石政府必然放弃 银本位而谋求新的改革。 政局的变更 国民党履行币制改革的另一主要原因是 30 年代政局的变更,进一步说,就是防范 日本扩展对中国侵犯的战略须要。"九.一八"事变后,举国震撼,日本的野心昭然若揭,大 举侵华只是早晚的事情。固然蒋介石政府强调"捷外必先安内",将重点放在剿灭红军上,但 对日本咄咄逼人的侵犯之势也不能不有所筹备。 一旦双方开战, 较量的不仅是军事上的实力,也是经济上的实力。 能否在短时光内有效地调集全国的资金与物质, 能否经受住长期的战斗 损耗是极为要害的。 而法币改革则有利于从财政上进步政府的运作实力, 有利于公民经济向 战时经济的调剂和改变。 

         消极影响 国民党政府实施的法币改革,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客观产物。由于它是国民 党政府在美英帝国主义的控制下实行的, 所以一产生就打上了殖民主义的深深烙印, 成了国 民党政府对外投靠,对内搜刮的工具;也给了帝国主义控制中国货币权造成了机会。加上它 “生不逢时” ,刚刚露出头角之时,日本帝国主义大举侵华,造成中国经济恐慌,这就使币 制改革的一点点进步性,又被急剧袭来的“通货膨胀”淹没了。然而,我们今天研究历史, 应该看到,“法币政策”的直接后果不是“通货膨胀” ,只是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在国民党 政府支配下,把它作为“通货膨胀”实行的一个可用的条件。所以,我们不能因此而全面否 定这次币制改革的全部历史作用。积极影响 在谈及法币改革的历史作用时,人们往往会想到国民党滥发纸币、通货膨胀、物价 飞涨等。但法币改革在中国历史上却另有不容忽视的正效应。它结束了我国货币史上千百 年来极为混乱的落后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乃至促进了我国商品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 展。 从当时的效果看,法币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具体来说, 首先,它统一了全 国的货币,有力地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第二,由于法币与现银脱 钩,中国的货币就完全摆脱了世界银价涨落的影响,并且由于法币与英镑挂钩,可以到世界 市场去流通——这有利于中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和国际收支平衡;第三, 法币发行之初规定银 元兑换法币一元,但实际兑换时,却是白银 60%可兑 100%的法币,这样,纸币的流通量就 增加了,后来法币又逐次增发,这些都缓解了从前通货不足的局面,使物价开始回升,物价的回升使商业和生产变得有利可图进而刺激了商业的繁荣和工业生产的发展。

         诸多现象表 明,法币改革后,情况一直朝着对中国经济和其他国家在华利益大有好处的方向发展。 从长远方向考虑,法币改革提供了一种新的货币制度,这种货币制度是进步的,它是中国经 济向现代化方向发展过程中不可跳过的一环。 相对于旧的货币体系和货币制度, 它能够更深、 更广、更多层面的发挥对经济的调节作用——这也是现代经济的特征之一。 同样基于 长远考虑,法币改革对中国抗战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第一,币制改革后,国家以法币收兑 了民众手中及社会各方面持有的白银和银元, 这是一种强有力且有效的资金集中手段,便利了国家在战争全面爆发后最大限度地掌握调度现金、 最大可能地集中白银等贵重金属,以作 为在国际市场上购买军火物资的经费之用. 第二,法币发行之初规定可以在指定的金融机构 中无限制买卖外汇,抗战爆发后,日本侵略者在沦陷区大量搜罗法币然后运至上海、香港去 套取外汇资金,再以此到国际市场上去购买侵华战争所需的军用物资。面对这种情况,国民 政府在 1940 年取消了法币“无限制买卖外汇”的规定,结果有利地打击了日本利用法币套 汇的阴谋, 造成其资金方面的困难。 这种政策的调整是银元等硬币流通时所做不到的。 第三, 抗战开始后,资金开始向内地后方流动,资金的内流使大后方银行的存款增加、财力充实,从而使其扩大投资、放款成为可能。这使得内迁的企业可以迅速恢复生产,复工的企业可以 扩大生产,新建的企业可以顺利投入生产,于是各种民用工业、交通运输业发展起来,为抗 战取得最终胜利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 

          在回顾艰难的八年抗战史时, 人们往往最终以 “中 国人民是不可战胜的”一言概括之。固然,这种民族的韧性是抗战取得胜利最本质的和潜在 的因素,然而墨守这一“定论”则会忽视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必不 利于我们从历史中获得经验。只有全面、客观地评价历史事件才可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 金圆券的快速贬值及造成的恶性通胀, 源自政府的财政及货币政策。 国民党政府无视于 金圆券 财力的限制,继续维持战事。政府赤字以印钞票支付,造成急剧的通胀。政府既不能自控通 货的发行,只试图以违反市场规律的行政命令去维持物价和币值,最终引致金融混乱,市场 崩溃。受金圆券风暴影响最大的,是城市内的小资产阶级。他们没有大资本家的财力和资源 去保护自己仅有的财产,亦不如乡间农民或无产阶级的无产可贬; 在金圆券发行初期或被迫、 或出于信任政府,将累积所得的财产换成金圆券。在恶性通胀中所承受的损失最大,部分人 因而变成一无所有。国民党政府虽然因金圆券发行,搜得民间的数亿美元金银外汇;却失去 了国内本来最应倾向他们的阶层:城市人民的信任与支持。1948 年中,国民党在军事上已 节节失利。金圆券风暴令国民党在半壁江山内仅余的民心、士气亦丧失殆尽。是造成整个国 民党政权迅速在大陆崩溃的原因之一。

          1928 年 11 月,国民政府拨付金融公债二千万元作为资本,在上海设立中央银行。该行作为所谓的 国家银行,享有经营国库、发行兑换券、铸造钱币和经募国债等特权。先后由宋子文、 孔祥熙任总裁。后资本增至一亿元,成为全国银行业中资本最大的银行,具有独占的地位。 与此同时,四大家族还利用政治权力,以强制认加“官股”等办法,控制了北洋军阀政 府时期的两大金融支柱,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1933 年,蒋介石政府又设立了“鄂豫皖赣四省农民银行”。1935 年改名为中国农民银行,资本增至一千万元。该银行也是四大家族的 私产,主要掌握在陈果夫、陈立夫的手里。此外,四大家族还特设了两个金融机构。即:1930 年设立的邮政储金汇业局和 1935 年设立的中央信托局,与中、中、交、农四大 银行合称为“四行二局” ,成为四大家族官僚资本金融垄断的中心机构。四大家族还控制了一批具有相当实力的二流银行,形成四大家族金融垄断体系。四大家族金融垄断体系 在全国金融业中居何等地位呢?据统计,1936年,中央、中国、交通、中国农民四行的实收资本占全国银行的 420o;资产总额占 5900;发行兑换券占 780o;纯益占 440o。它表明,四 大家族在全国金融业的垄断地位已经确立,标志着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官僚垄资本的形成。“法币”政策是四大家族进一步完成其金融独占的重要步骤。在英美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四 大家族通过发行“法币”实行“白银国有”,残酷地集中全国人民的财富,变为四大家族的 财产。到 1936年为止,除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原有的存银外,收回的白银不下三亿元。 民间的存银被搜刮殆尽。整个金融业进一步为四大家族所控制。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欢迎加入微信交流
 
地址:广州市花地湾古玩城三楼3E02
华侨华人历史文献档案馆 版权所有
CHN :(86)13660428055  Email :297780561@qq.com
您是第 10365619 位访客  最高日 10476 位访客  粤ICP备081078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