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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驻缅甸仰光来回护照 : 一丶中国驻缅甸大使馆(1948-1949)全宗号757。1948年1月,缅甸独立。是年2月,中国驻缅大使馆在仰光成立。大使馆除大使外,设参事1人,秘书3人,随员2人,主事3人及雇员数人。由其监督的有中国驻仰光总领事馆、腊戍领事馆。同年8月,中国驻仰光总领事馆裁撤,馆务移交给中国驻缅大使馆,在大使馆内设领事馆。馆藏中国驻缅甸大使馆档案(包括驻仰光总领事馆和腊戍领事馆档案)共288卷。

        主要内容如下︰(一)总类: 有设立中国驻缅大使馆及腊戍领事馆经过情形及人员任免的文件;驻缅大使涂允檀在缅北考察情形的文件(1948年);国民政府逃离南京迁往广州给各国驻华使节的照会;驻缅大使馆工作报告(1948-1949年)、驻仰光总领事馆工作报告(1946-1948年),驻腊戍领事馆关于缅北情况的报告(1949年);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军队伤亡调查表及颁发勋章表;有关中国军队在抗日战争时期入缅作战阵亡将士公墓的文件;有关中国畹町海关员警撤至缅境腊戍的文件(1949年);有关中国遗缅物资处理的文件;中缅换邮的文件(1948-1949年);有关恢复昆明仰光航线的文件;有关各项债务清偿问题的文件;有关缅僧访华的文件;中国政府拟赠送缅甸学生奖学金的文件(1947-1949年);外交部令发《驻外使领馆对付海外中?、民盟办法》(1948年);滇南五景人民剿匪自卫计划;驻缅大使馆关于缅甸社会党赞助中国?产党给外交部的电(1949年)。(二)界务: 有关收回瑞丽猛印三角洲租界地的文件;中缅官员联防的文件(1949年);滇边土司名单;有关中缅边境土匪活动的文件;有关国民党军队败退缅甸境内骚扰抢劫的文件;云南边境难民逃入缅境的文件;驻腊戍领事馆关于保山事变至东枝会议经过情形向外交部的报告及有关文件。(三)侨务: 有驻缅大使馆关于侨务问题的报告(1948-1949年);有关缅甸华侨组织的文件;关于抗战胜利后华侨从国内返回缅甸的文件;有关华侨在缅经商的文件;华侨财产纠纷的文件;有关在缅华侨教育的文件;有关华侨禁烟协会的文件;关于缅甸骚扰中华侨损失及保护救济的文件(1948-1949年);缅甸华侨要求遣送回国的文件;关于缅甸政府修改护照条例影响中国边民出入缅境向缅外交部交涉的文件;缅甸华侨选举国大代表、立法委员登记名册(1947年)。

         二丶侨务委员会及所属机构(1932-1949): 全宗号22、420、370。1928年4月,国民党第四次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决恢复侨务委员会,9月4日该会成立,隶属于国民政府。1929年,侨务会改隶于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1931年又改隶于行政院。其任务最初是掌管建议、审议侨务设施及改革;奖励、补助海外华侨;指导、监督海外华侨投资、兴办实业及就学、游历、参观等事项。1928年10月,增加了指导及处理华侨教育文化事项。1931年12月,其职掌为本国侨民的移植、保育。1947年9月改为职掌侨务行政及辅导侨民事业。该会初设委员若干人,常务委员3-5人,由国民政府就委员中指定,并于常务委员中指定1人为主席。1929年2月5日,取消主席制,改由国民政府在常务委员中指定委员长、副委员长各1人。1947年9月,副委员长增为2人。该会内部机构初设秘书处及第一、二科。1928年10月改设普通侨务处、文化事业处、秘书处。1932年4月,改设侨务管理处、侨民教育处、秘书处及统计室、会计室。1943年6月,增设人事室。1947年9月,机构扩大,改设秘书室、参事室、专门委员会、侨务问题研究室、视察室、人事室、统计室、会计室、第一至四处。下属机构有上海、厦门、广州、汕头、江门、海口、昆明等侨务局及回国侨民辅导会、华侨通讯处、南洋研究所等。馆藏侨务委员会及所属机构档案共2,324卷。

        主要内容如下︰(一)总类: 有侨务法令及该会规章制度;该会及所属机构的设置、组织系统表和组织变更的文件;有关职员任免、调派的文件及职员录;该会及所属机构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会议记录;侨委会抗战动员计划方案;驻外各领事关于侨务问题的会议记录、报告(1938-1944年);国民党中央海外部每周工作报告;该会及所属机构经费开支的文件。(二)侨务管理: 有办理侨民出国手续、护照的文件;海外华侨团体统计表及侨民出入国统计表;有关华侨投资、开办实业及保护华侨所办事业的文件;华侨团体、商会及个人的产权、债权纠纷的文件;关于提倡回国侨民移居川、滇、黔及救济难侨的文件。(三)华侨教育: 有回国华侨员生调查表(1941-1942年);管理侨民文化教育、辅导华侨学生升学、受训及救济侨校员生的文件;华侨学生反对内战要求释放叶挺给国民政府的信;南洋华侨教育会议报告等。(四)政治动态: 有反映华侨抗日活动的文件;国民政府监视和破坏中共及民盟等民主党派在海外活动的文件;华侨侨居地当局迫害华侨的文件;日本与汪伪汉奸组织派遣特务破坏海外华侨抗日救国活动的文件;敌伪在泰国及南洋各地活动的情报(五)南洋研究: 关于南洋各地历史、地理、民族、华侨情况的著述底稿;南洋各地军事、经济、文化等统计资料;南洋研究所的工作计划、实施办法和工作报告等。

        大使馆是一国在建交国首都派驻的常设外交代表机关。大使馆代表整个国家的利益,全面负责两国关系,馆长是大使,由国家元首任命并作为国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职责。大使馆的首要职责是代表派遣国,促进两国的政治关系,其次是促进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关系,使馆同时具有领事职能。促进两国关系和人民间的往来是领事馆的重要职责,但其最主要的职责是领事工作,比如:维护本国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向本国公民颁发或延期护照、向外国公民颁发签证。大使馆的职责范围遍及驻在国各个地区,领事馆只负责所辖地区。大使馆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门的直接领导,而领事馆通常接受外交部门和所在国大使馆的双重领导。许多国家在多数国家只设大使馆,不设领事馆。设不设领事馆、设哪个级别的领事馆,主要看侨民和领事业务的多少以及所在地区的重要性,并依照对等原则进行。如中国在美国设有大使馆和5个总领事馆,负责各自辖区内的领事业务。在个别小国,外国只设领事馆和派驻领事官员。目前,中国在166个建交国设有157个大使馆、60多个(总)领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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